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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即若离

Sermon passage: (Deuteronomy 23:1-18) Spoken on: November 17, 2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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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 Deuteronomy, 申命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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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ut Rev. Wong Siow Hwee: Rev. Wong is currently serving as a pastor in the children and young family ministries, as well as the LED and worship ministries.

申命记第23章:1-18节
十年前发生的事,至今我还疑惑是否做得对不对。敬拜团队有一位青少年的乐手。一天,她把头发都染成金黄色。也许今天也没这么大不了,不过当时是满惊人的。所以,做出了决定。要嘛就把发色染回去,要嘛就不能继续在台上以乐手侍奉。负责传达指示的乐队团长来找我寻求意见。刚好,我是前任团长。认识我的人大概知道,我对外表不计较。我对事情总是比较随便,也许太随便了。你喜欢这么发色都好,只要你在台上侍奉主是认真的。这些年来,在禧年堂敬拜事工服侍,我只有一个条件。就是要了解并委身于服侍,这不是表演。虽然我个人对金发没意见,但我尊重领袖的职权。做出裁决是必要的,而只要不是道德问题,我一般都顺服任何裁决。所以这个事情,我也没有反对。可惜,那青少年过后离开了教会,至今都没有回来。她的离开也许因素很多,不过我想发出的最后通牒是主要原因。到现在,我还质疑我是否当时应该做出不同的反应。

说实话,我能体会当时领袖的决定。作为敬拜事工主席,我必须把关什么才能上台。什么歌可以唱?什么人可以发言?什么服饰才适合?如今我虽然下放了许多责任,比如崇拜流程由主席来掌控,敬拜团队来处理纪律问题,不过还是责无旁贷。这是沉重的负担。一方面,要开放面对种种音乐,服装,讲道风格的偏好。另一方面,我们群体当中,从教牧团到平信徒,对于个人品味却又非常绝对。所以我同情必须作裁决的人。我曾经因为似是而非的神学拒绝很受欢迎的诗歌。我曾经恼怒了所有的女乐手,因为台上暴露脚指头,有些人觉得太随便。棘手的裁决是难免的。带领就是要做出决定,并承受后果。

今天,我们要谈到成员资格的界限。我以服侍同工的成员资格来做引言,不过成员资格包括作为一个群体的成员,和领袖团的成员。先是群体的成员,然后才是服侍的成员,最后领导的成员。每当成为成员的一分子,就表示你跨越了一个需要裁决的界限。我们怎么决定谁合格,谁不合格呢?国家政策层面,这类问题就影响移民法和选举法令。谁是公民,谁又合格投选或参选?教会层面,我们就关心谁可以洗礼。谁适合参与什么服侍?谁又配得以长执身份带领教会?我们今天,继续以申命记的律法来讨论课题。作为一个神的子民的群体,他们如何决定成员资格的界限?过去,我总是看完所有案例才下定论。这次,我想深入分析就一个案例,然后才以定论来思索其他案例。这是一个关于太监的案例。

申命记 23:1 “凡外肾受伤的,或被阉割的,不可入耶和华的会。

律法本身很直接。太监不能成为以色列群体的一分子,更不用说敬拜。麻烦的是为什么。有两个理由。一,这是宗教不同的分离。要区别被阉割的人可能是这样的举动跟一些民族的宗教习俗挂钩。 [1]二,可能是神学理念的分离。性功能,生养众多的能力,是蒙福的记号。这样的区别就表达了与创造赐生命的神的分离。

这是一个如何裁决神的子民的界限的案例。太监,不论是服侍以色列王,还有从别国到访的,都不能成为神的子民。不是群体的成员,当然也就不能进入圣殿敬拜。我们当中若有太监,很抱歉,你不合格。如果这就是故事的结局,那成员资格的裁决看来就很直接了当。只要给我条件清单,我们就以设定的规则审核每个人。可是,故事不是到此为止。

以赛亚 56: 3 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不要说:“耶和华必定将我从他民中分别出来。”太监也不要说:“我是枯树。” 4 因为耶和华如此说:“那些谨守我的安息日,拣选我所喜悦的事,持守我约的太监, 5 我必使他们在我殿中、在我墙内有纪念,有名号,比有儿女的更美。我必赐他们永远的名,不能剪除。

“借着以赛亚先知,神对持守约的太监说话。他们不能被剪除。太监也不要因为被阉割而说:“我是枯树。
我必赐他们永远的名,不能剪除。虽然太监是非犹太人,神却对他们施恩典。 尽管太监是以色列人排撤的人,他们却列入神拯救世界的救恩中。[2]他们不单是神的子民的成员。神还在圣殿中给他们立名。他们跨入群体,他们甚至跨入圣殿。

以赛亚的异象,神的言语是否应验?应验了!
使徒行传 8: 26 有主的一个使者对腓利说:“起来,向南走,往那从耶路撒冷下加沙的路上去!”那路是旷野。 27 腓利就起身去了。不料,有一个埃塞俄比亚人,是个有大权的太监,在埃塞俄比亚女王干大基的手下总管银库。他上耶路撒冷礼拜去了, 28 现在回来,在车上坐着,念先知以赛亚的书。 29 圣灵对腓利说:“你去,贴近那车走!” 30 腓利就跑到太监那里,听见他念先知以赛亚的书,便问他说:“你所念的你明白吗?” 31 他说:“没有人指教我,怎能明白呢?”于是请腓利上车与他同坐。 35 腓利就开口从这经上起,对他传讲耶稣。36 二人正往前走,到了有水的地方,太监说:“看哪,这里有水!我受洗有什么妨碍呢?” 38 于是吩咐车站住,腓利和太监二人同下水里去,腓利就给他施洗。 39 从水里上来,主的灵把腓利提了去。太监也不再见他了,就欢欢喜喜地走路。

埃塞俄比亚人的太监的洗礼不是巧合。圣灵可以把腓利带福音给他,最终给他洗礼。连犹太人都不是的太监竟然借着洗礼成为了神的子民。他的名字永远记在神宝座的生命册。

到此,我们长篇的分析就一个案例,因为我觉得它对今天的课题带来震撼性的启示。在定下成员资格的界限,我们有充足的理由设置高标准。申命记是以充足的宗教神学理由拒绝了太监。但神的恩典甚至跨越神自己设的界限。太监的确不能以繁殖来留名。但神却以耶稣基督的救赎来使他们名流千史。

但我们查考申命记其他案例也是如此。界限的标准似乎不是定死死的。
2 “私生子不可入耶和华的会,他的子孙直到十代,也不可入耶和华的会。
所谓直到十代,就是永远不能。但是乌利亚的妻子的后代又如何?

3 “亚扪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华的会,他们的子孙虽过十代,也永不可入耶和华的会。 4 因为你们出埃及的时候,他们没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们。又因他们雇了美索不达米亚的毗夺人比珥的儿子巴兰来咒诅你们, 5 然而耶和华你的神不肯听从巴兰,却使那咒诅的言语变为祝福的话,因为耶和华你的神爱你。 6 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。
但是摩押人路得的后代又如何?乌利亚的妻子和路得,两个名字都出现在耶稣的家谱。神的恩典再次跨越了神设下的界限。

但你如果以为申命记就只是一些过后被推翻的排除人的界限,你就错了。申命记也有包容性的一面。
7 “不可憎恶以东人,因为他是你的弟兄;不可憎恶埃及人,因为你在他的地上做过寄居的。 8 他们第三代子孙可以入耶和华的会。
以东人历世历代与以色列人纷争。埃及人是他们的前奴隶主人。摩西的处境,上一代才刚逃离虎口。但申命记却对他们包容。理由就是跟以东人的亲情,和奴隶制之前埃及人收容他们。可是我们疑惑的是为什么这个案例要找出包容的理由,而之前的案例却没有呢?如果真要找出包容的理由,象第二章提出的,摩押人,亚扪人是罗德的后代,那有何难?不过,我们观察到的是一个情况是包容的裁决,另一个却是排除性的裁决。

设界限的难处在于两个原则的挣扎:圣洁的原则与怜悯的原则。圣洁的原则强调排除性。凡低过神的准则的必须被排除。就像下一个战争的案例。圣战是因为神的同在而得力,因此必须保持圣洁。

9 “你出兵攻打仇敌,就要远避诸恶。 10 你们中间若有人夜间偶然梦遗,不洁净,就要出到营外,不可入营。 11 到傍晚的时候,他要用水洗澡,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营。12 你在营外也该定出一个地方作为便所。 13 在你器械之中当预备一把锹(qiao1),你出营外便溺(niao4)以后,用以铲土,转身掩盖。 14 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常在你营中行走,要救护你,将仇敌交给你,所以你的营理当圣洁,免得他见你那里有污秽,就离开你。

但除了圣洁的原则,也有怜悯的原则在运作。就如下一个案例。
15 “若有奴仆脱了主人的手,逃到你那里,你不可将他交付他的主人。 16 他必在你那里与你同住,在你的城邑中,要由他选择一个所喜悦的地方居住。你不可欺负他。

怜悯的原则就强调包容性。接受逃跑的奴仆违背了个样雇主的权益和合同。这样破例的话,很容易被滥用。但为了怜悯的原故哪怕就是这么一个奴仆是真有苦难,需要避风港重新开始,申命记就在这么一个案例有了怜悯的要求。

可同样的怜悯就没有延伸到象太监一样的可怜人。下一个案例又回到圣洁的原则。对于妓女或男妓都不容怜悯。
17 “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,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娈(luan2)童。 18 娼妓所得的钱,或娈童所得的价,你不可带入耶和华你神的殿还愿,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。

对于是否要讲述这段经文,我挣扎了一会儿。要讨论一个总结如此主观的课题很不容易。谈到成员资格,你可以用圣洁的原则设下高准则。想到谁有资格上台侍奉,有人说:台上一分钟,台下十年功。你台上的表现就反映了你属灵生命的累积。我确实是该只选择最好最有准备的上台。谁要讲道,谁要领诗,我先检查你圣徒的光环。教会的会员资格也是一样,我们可以象天主教一样。你需要一整年的洗礼班,才可以洗礼。

但是,为了维护群体的圣洁的热忱与坚持,必须以怜悯和开放的心来平衡。 高准则的热忱很容易就陷入苛刻不实际的状态。[3]所以从圣洁的原则,你也许跑到怜悯的原则。可是,因开放而松散往往就会撕裂神的拣选和立约所建立的委身心态。那要如何?几时是圣洁的原则,几时又是怜悯的原则?

我后来发现原来重点不在于圣洁还是怜悯。分别在于心态,是否是“心里的霸王”还是“心里的邻舍”。什么是“心里的霸王”?我心中的霸王常常以原则的名义欺压人。我心中的霸王行为看似合情合理,遗憾别人必须承受后果。这样的我是个懦夫,我躲在对错的名义的背后,就不用承认我爱欺压人的心。[4] 我们都有着心里的霸王。但我们不喜欢某种人,或价值观不同,我们以圣洁的原则排除他们。但如果我们要袒护一些人,我们又利用怜悯的原则来找出通融的借口。这就是心中的霸王。重点不在于裁决本身,不论是排除也好,包容也好。重点在于裁决的心态。你是为了自己,还是为着别人?霸王可以选择排除,来表达他的圣洁。霸王也可以包容,来表达他多有爱心。你们看我这个人多么好?我能够接受他,不像你们其他人这么论断人。所以,不是你的裁决是什么,最后用什么原则。关键是心态。心中的霸王设下的界限为了满足自己。这样是为了显明谁可以苛刻,谁可以善待。用的又是“属灵”原则。

但设界限并不是为了来显明自己有理。
25 有 一 个 律 法 师 起 来 试 探 耶 稣 , 说 : 夫 子 ! 我 该 作 甚 麽 才 可 以 承 受 永 生 ?
26 耶 稣 对 他 说 : 律 法 上 写 的 是 甚 麽 ? 你 念 的 是 怎 样 呢 ?
27 他 回 答 说 : 「 你 要 尽 心 、 尽 性 、 尽 力 、 尽 意 爱 主 ─ 你 的 神 ; 又 要 爱 邻 舍 如 同 自 己 。 」
28 耶 稣 说 : 「 你 回 答 的 是 ; 你 这 样 行 , 就 必 得 永 生 。 」
29 那 人 要 显 明 自 己 有 理 , 就 对 耶 稣 说 : 谁 是 我 的 邻 舍 呢 ?
36 你 想 , 这 三 个 人 那 一 个 是 落 在 强 盗 手 中 的 邻 舍 呢 ?
37 他 说 : 是 怜 悯 他 的 。 耶 稣 说 : 你 去 照 样 行 罢 。

与其问“谁是我的邻舍?”谁才合格?耶稣反过来问,“谁才是别人的邻舍?”也就是“你是否是别人的邻舍?”做邻舍的,是那位真心以爱待人的。这里关心的不是裁决是什么,而是心态与动机。心里的邻舍可以是排除性的。一个好邻舍可以用圣洁的原则来强调成员资格的重要。我们这么做是真心要让对方知道什么才是群体的成员,什么才是服侍人服侍主的成员。作为一名神的子民的成员是有条件有代价的。心里的邻舍必须顾虑到圣洁的神会如何看待他们,决不能随便。但心里的邻舍也可以是包容性的。我们可以用怜悯的原则欢迎人加入成为成员的一分子。这样的把成员资格开放是为了要表达什么是恩典。所以问题不是最后用的是那一个原则。不是什么决定,而是心态的问题。问题是我们是以“心里的霸王”行动,还是以“心里的邻舍”行动。

我记得有一次有两个新朋友到我们当中崇拜。他们姗姗来迟,却又手里拿着咖啡纸杯坐到前面,像来看戏一样。那我们该怎么做?是用圣洁的原则,叫他们丢掉杯子。还是该怜悯,通融他们不了解崇拜的意义,不打扰他们。后来我领悟了,关键其实不是最后决定,而是动机。问题是:是‘心里的霸王’做决定,还是‘心里的邻舍’作决定?心里的霸王就是要表达自己,不管是赞同还是不赞同。我可以是排除性的霸王‘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的敬拜场所?’,要求把杯子丢掉。我也可以是包容性的霸王,不理他们。但我还是霸王因为我的出发点是满足自己或暗暗炫耀我多么有爱心。
问题是:这裁决来自‘心里的霸王’还是‘心里的邻舍’?
心里的邻舍出发点是要帮助新朋友更认识神。作邻舍也可以是排除性的,要求把杯子丢掉。我必须为你的缘故分享什么是尊重圣洁的神,尊重圣洁的圣所。作邻舍也可以包容性,先不干扰他们。暂且包容,是为了表达神也是耐心并充满恩典。最后的裁决,看起来都很相似。不管哪个决定,都是用其中一个原则来支撑。不过我关心的是哪个做决定的你。你怎么来做决定?是你心里的霸王,还是心里的邻舍?你可能觉得,没有啊,我作什么都是为了别人。教会每个都是好人。不过再自我反省。真是这样吗?这是关键课题。因为你怎么来为别人设界限,就决定了你本身是否仍然在神的群体当中。

诗人在诗篇 24问道: 3 谁 能 登 耶 和 华 的 山 ? 谁 能 站 在 他 的 圣 所 ?
4 就 是 手 洁 心 清 、 不 向 虚 妄 、 起 誓 不 怀 诡 诈 的 人 。
我也有同感。谁可以成为神的子民?谁可以侍奉他,带领他的子民?那是做邻舍的人,不论选择哪个原则,不论是排除还是包容。他的出发点是基于爱神,爱人。他是手洁心清的,仍然站在神的圣所。

让我清楚表明。我不是说原则或界限不重要,我们可以为所欲为。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。 总要有人做裁决,群体才能有规律。但我想表明心态比最后决定还重要。 ‘心里的霸王’也是用原则,但是自以为义地用。我的呼吁世叫我们做出纳困难的裁决的时候,以心里的邻舍作决定。不单是我们每个人,作为一个群体也是一样。我们设下的界限,不管是用管教的爱来排除,还是用疼惜的爱来包容。我们这么做是因为我们要做邻舍,以邻舍面对世界,以邻舍对待彼此。
[1] John Goldingay, Numbers and Deuteronomy for Everyone, p 173
[2] Wilson Tan, http://www.jubilee.org.sg/sermons/id/332/
[3] The new Interpreters’ Bible, vol 2, p 463
[4] Hugh Prather, Notes to Myself